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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暖人心 促消费”政策措施》(深坪肺炎防控指〔2020〕3号)及《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申报细则》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第二批申报工作,本次资助仅针对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购买区内企业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区内上牌的消费者个人(不含法人单位),由授权经销商或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由授权经销商或汽车销售机构代购车车主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账资料按顺序整理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授权经销商或汽车销售机构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扫描成一份PDF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shiwen@szpsq.gov.cn,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账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531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9364853。
三、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详见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申报细则(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
1.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坪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暖人心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坪肺炎防控指〔2020〕3号)
2.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度“暖人心 促消费”购车专项资助申报细则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