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Project Report
项目申报
技术改造资助
浏览量:
10000
技术改造资助
零售价
0.0
元
市场价
0.0
元
产品编号
所属分类
项目申报
数量
-
+
库存:
0
1
产品描述
申请状态:
申报已结束
项目级别 :
市级
资助力度:
50-100万
区级:
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4日截止
组织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助力度:
2020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智能化应用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扶持方向:支持企业为扩大再生产,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开展对生产制造环节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能力进行改造升级的项目;支持以安全、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为目的的技术装备改造及生产环境改造项目。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向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等全流程延伸,重点支持深度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制造工艺系统和管理系统的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行动方案(2017—2020年)》(深府办〔2017〕22号)。
(二)《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7〕9号)。
(三)《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3号)。
四、支持的项目数量及扶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资金年度规模滚动安排。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
1.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事后方式。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的10%给予扶持,且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扶持比例不少于80%。
五、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业单位独立法人;
(二)申报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三)技术改造类项目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3号)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系统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5907069935344200403200101);
(四)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五)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单位不存在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情形;
(七)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八)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专项申报条件:
(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实际生产制造环节,申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 B类(采矿业)、C类(制造业)、D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分类代码在0610至4690之间;
(2)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深圳市。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申请材料和专项申请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请材料:
(一)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项目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样表详见附表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新版本,已关联电子证照,无需企业提交);
(三)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备案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非技术改造项目可不提供);
专项申请材料:
(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投入明细清单(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申请指南提供的模板附表2中的表1填写并上传Excel表格,具体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佐证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窗口受理,留待审计环节核对;为简化流程,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合并审计,同时申报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的请在该清单基础上填报智能化改造投入并上传同一张Excel表格;建议A3纸正反面打印/复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七、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选择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报网址: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9001)。
八、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4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预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按时向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因今年网络填报时间短且申报企业多,建议可参照附表1中申请书的样表事先填好并准备相应材料,待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系统中录入并尽早提交预审);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24日(工作时间)(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0755-25110539,25103306,25979670;
4.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咨询电话:0755-88103941;
5.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00675、88101744、88121903;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综合窗口(注: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九、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办理流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合规性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核定拟扶持金额――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备注: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投融资项目无须专家评审,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合并审计。
十一、办理时限
集中申报,分批办理。
十二、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三、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扶持。
十四、收费
无。
十五、年审或年检
无。
十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申请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申请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关键词:
资助
申报
项目
技术改造
单位
年度
支持
深圳市
生产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研发费用资助
下一个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