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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业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业基地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2020-04-22 20:34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及《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府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就绿色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业基地项目用地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业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2020年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产业体系,对绿色节能方面提出明确高标准的要求:新建大型数据中心的PUE值在1.4以下。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王伟中书记指出,深圳的高科技云计算大数据在全国占有较大比重,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是保证云计算大数据正常运作的关键环节,要认真谋划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抢占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建设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积极引进和发展高端产业项目,做大做强互联网大数据支持、高端新型智能装备、高端新型技术研发,力争到2022年,建成全国重要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产业基地”。光明区规划建设为绿色智造强区,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企业,是贯彻落实相关指示、执行发展规划的有力举措。

  (二)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中国制造2025》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导向,深圳拥有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环境,在深圳发展高端绿色数据中心制造产业,具备资金投入充足、研发制造体系完善、政策扶持力度大等优势。

  随着智慧城市、5G、AI、基因测序、物联网、智能制造等先进科技发展而产生的大量数据,须要建设绿色环保及安全可靠的存储及运算环境,即绿色高可靠数据中心,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与前景。

  数据中心网能全球50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5%以上,该行业国内市场空间在500亿元,年增长25%以上。

  项目全部建成满产后预计年产值达到32亿元左右,聚集高端科技创新人才1800人左右,创造就业岗位约4500人,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28000人,对光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

  基地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办公研发、中试小批量智造、部分高端网能系列制造、CNAS国家工程实验室、用户技术培训中心、模拟展示体验中心等功能区。

  (四)初步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7万平米,容积率约4.2,因特殊工艺要求,车间层高不小于7米,部分车间层高不小于8米。新型产业用地主导用途的建筑面积不宜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商业、办公等配套辅助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的互联网数据服务类别。

  (二)生产技术:企业拥有行业领先的云计算基础关键网能设施节能自主可控核心技术,拥有先进网能设施规模化生产能力及现代化柔性制造先进技术。

  (三)产业标准: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

  (四)产品品质:检测设备通过了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评定并获得认证证书(GMPI)。

  (五)投产时间: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关于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大于5万平方米,其竣工期限为3.5年。

  (六)其他约束条件。

  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000万元/公顷。

  2.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000万元/公顷。

  3.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0.12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相关指标符合市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约1.7万平方米(以最终土地为准)。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约7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未经许可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光明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88211801,13534163303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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