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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分析报告》委托课题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分析报告》委托课题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全面了解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和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行业领域创新发展趋势,研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未来发展建议。我委拟面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分析报告》项目,项目费用在20万元以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承办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类机构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良好条件。
(二)课题承办单位需安排专人牵头负责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能担负科研工作组织指导职责。
(三)课题承办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团队。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团队不得少于5人。团队成员有充分的时工作量从事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对深圳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情况熟悉,擅长于研究课题相关领域问题,具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四)课题开展过程需进行实地调研,并按照课题进度进行中期汇报及结题汇报。
二、研究方向要求
课题研究应围绕深圳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关于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调研收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和行业发展情况,提炼当前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在科技创新和行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阐述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重要进展,探讨分析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未来发展趋势和路线图,研究提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未来发展建议。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填写《课题研究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标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以上文件的扫描版和电子版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jc@sticmail.sz.gov.cn。
四、评审立项
申报截止后,我委将安排专项工作组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研究经费。
专此通知。
附件:课题研究项目计划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