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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计划第二批公示企业预先提交申请材料和资金拨付材料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计划第二批公示企业预先提交申请材料和资金拨付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期即将于11月1日截止。依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快拨款进度,特此通知公示名单中的企业预先准备资金拨付有关申请材料。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写账户信息
1.请企业务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单位基本信息”栏填写有关基本账户或结算帐户信息并在提交纸质拨款材料前完成上传。未上传的企业拨款材料将不被受理。
2.“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工商登记全称,企业办理工商名称变更的,须填写变更后名称。
3.确保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相关失误造成的银行退票,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A4双面打印《深圳市创新创业专项计划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书》,检查水印,在标注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标注处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
2.A4双面复印《专项审计报告》(须与市科创委业务系统中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一致),封面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
3.《申请书》原件与《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胶装成一册,一式一份备提交。
三、提交纸质拨款材料有关要求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模板详见附件1),账户信息须与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资助金额”与“公示金额”一致;《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附件1)首页右上角手写标注“序号”(与公示名单中的序号保持一致)。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职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
5.企业名称等已发生变更,收款人名称与申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等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回形针绑定。
四、纸质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有关企业按时段安排和指定地点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纸质拨款材料。
时间:11月2日-11月5日(具体提交时段安排详见附件3)
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7、18、19、20号服务窗口
附件:
3.《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资金收取材料时间安排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