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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2020年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结果的公示
【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关于2020年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0-09-10 18:30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光明新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验收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强区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光明区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评定工作,现将专家评审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十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强区办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强区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光明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室,联系人:唐立,电话:88211093。
光明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