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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公告
【光明】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光明区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范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提高光明区的文化软实力,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了《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1+3+1”政策体系,即“1”个《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个配套实施细则:《光明区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1”个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光明区文化、体育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拟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举行《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1+3+1”政策体系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wgltcyk@szgm.gov.cn。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听证会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66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及内容
对《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1+3+1”政策文件(详见附件1)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参加人员组成及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共11人参加,包括部门陈述人1名,非部门陈述人10名,非部门陈述人员组成为:执业律师2名,区属部门工作人员4名、公民4名。
非部门陈述人产生方式:由听证组织机关从申请报名人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有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参加听证会的条件
(一)能按时参加听证会,并正常陈述意见;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等)。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资格证,政府部门、企业人员请携带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文件),按要求如实填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前往以下地址报名。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31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88213429。
2.采用电话或者邮箱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个人信息与上述相同(申请表见附件)。邮箱地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21日